两部委要求审计机关切断与被审计单位经济联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03:42 第一财经日报

  审计署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文,要求地方审计机关应切断与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经济联系,不得由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费用。

  同时作为保障,两部门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予以统筹安排,切实保证审计机关工作经费。

  在这份《关于切实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经费问题的意见》的文件中,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要在年度预算中进一步安排好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的日常经费,以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的正常运转;要对本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外勤经费在部门预算中予以安排,以保障审计机关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严明审计纪律和加强审计廉政建设。

  此外,根据同级党委、政府交办的经济责任

审计和投资审计等任务的情况,按照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地方审计机关可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必要的聘请外部人员和专家经费。地方各级财政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年度预算中予以统筹安排。

  

审计署和财政部同时要求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部门预算和国家有关规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审计机关研究制定有关经费的管理办法和开支标准,建立专项经费追踪问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据统计,我国县级审计机关经费保障情况较好的不足三分之一,而较差的在三分之一以上。审计经费紧张问题成为制约审计机关特别是基层审计事业发展的“瓶颈”。卢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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